学院各系部、办公室:
根据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和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基层教学组织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要求,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于12月7日组织开展了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。经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教学委员会审核评定,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。
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致电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教学办公室王老师处,电话:0573-87571175。公示期: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9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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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7日